为了贯彻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》,推进素质教育,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管理水平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补充细则:
一. 加分标准
1. 做好人好事者,每次加1分,如事迹突出再加2分;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,及时制止和揭发各类违纪行为者一次加1分,如由于制止和揭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再加2分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2条。
2. 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活动,每次加0.5分,受到组织者表扬的(需由学工办认可)再加0.5分;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3条。
3. 受到系级通报每次加1分;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2条。
4. 宿舍内务卫生评比优秀者每次加0.3分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5条。
5. 参加系内临时活动任务,每次加0.3分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表现加分标准的第2条,以班级为单位的运动员的活动除外。
6. 参加冬训或春训由系选拔的运动员,凡满勤者加1.5分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4条。
7. 军训期间,校系运动会期间,凡投稿者,每篇加0.1分,被播出或采用者再加0.2分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4条。
8. 系学生会干部.团总支学生委员,工作特别突出另加1分,由系学工办认可,所得分数加入日常表现加分标准的第3条。
二. 减分标准
1. 受到系级通报批评,每次减1.5分。
2. 凡由校系组织的班级活动和各项活动,无故缺席者每次减1分,减在日常表现减分标准第四条。
3. 参加冬训或春训的运动员,无故缺勤者每次减0.15分,减在日常表现减分标准第六条。
4. 宿舍内务卫生评比不合格者,每次减0.4分,减在日常表现减分标准第四条。
5. 早操无故缺勤,一次减0.1分,减在日常标准减分标准第六条。
三.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
1 .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校系级活动纳入班级评测。
2. 主要班团干部是指班长,团支部书记和分管委员,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班主任会同院学工办共同确定。
3. 凡与学校规定有抵触的条款,按学校规定办。
4. 本细则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云顶集团4008活动大厅素质测评补充细则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