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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2013届未毕业学生办理毕、结业手续的通知

[日期:2013-07-10]

关于2013届未毕业学生办理毕、结业手续的通知

 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2013届毕业生审核工作即将结束,为了做好下一步相关毕业生工作,经研究决定做如下规定:

1.离校系统截止时间:710

2.毕业生成绩登录截止时间:713

3.毕业审核截止时间:714

4.续读学生集中于714进行毕业审核,请各学院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办理离校及其它手续。

5.办理结业手续截止时间:712

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,凡未获得毕业学分3/4,缴清学费后办理结业手续,发给结业证书。未办理续读手续或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按自动离校处理,不发任何证书。

6.办理续读手续截止时间:712

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,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,未达到毕业标准,但获得毕业学分3/4以上者,缴清学费后可办理续读12年。对于已达到毕业标准但未缴清学费的学生,可办理续读12年,待学费缴清后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
各学院要把上述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,并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特别是对于续读的学生,一定要尽快和学生联系,确保所有学生都按上述规定办理毕业手续。

特此通知

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

二○一三年七月九日